-02-老年人休闲类消费投诉热点
老年人由于受消费观念和收入因素的影响,在选择休闲旅游服务时往往偏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项目。一些旅行社和康养服务机构便以低价广告、夸大宣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但在实际消费中相关承诺会大打折扣。
一是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幌子”向老年人推销商品,或变相“强制”消费。一些旅游从业人员与相关商业场所经营者相互勾结,发布“超低价旅游”广告,吸引老年人参与跟团游,随后在旅游目的地强制老年人购买假冒伪劣或质次价高商品。
二是康养旅游服务夸大宣传承诺难兑现。一些企业依托于疗养院,将短期旅游度假与医疗体检相结合,以低廉价格、星级服务、随时入住等为卖点,夸大宣传吸引老年人,实际无法兑现承诺。
三是不具有旅游资质的公司组织旅游并向老年人推销产品,宣称消费者购买后保值、增值,负责高价回购,实际拒不履行承诺,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
案例1.2022年7月,有多名老年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三年前,他们被一健康咨询公司以旅游为名用大巴车送至北京某酒厂,该酒厂销售经理向老年人推荐购买该厂“原浆酒”,一坛价格9999元,声称该酒在公司地窖内储存三年后能够升值,届时公司将负责向消费者回购并拍卖返利,利润达20%以上。消费者于是购买了上述白酒,交由该公司储存三年。三年期满后,消费者要求该公司回购上述白酒遭拒绝,公司负责人不承认当年承诺,只让消费者取回所购酒,否则要加收每月一百元保管费,不交当作滞留产品处理。
案例2.安徽消费者林先生向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2022年6月25日,林先生的老伴参加了当地某艾灸馆组织的赴安徽六安旅游活动,费用为每人130元。旅游回来后,老伴称在外地某地方听课后,店长带头买了石斛口服液,还让每个老人都买。于是林先生老伴也花费4980元购买了3板石斛口服液,共180支。林先生发现口服液没有厂家名称,没有包装盒,要求退款。经安徽省消保委调查调解后,商家已向消费者退款。
消协提醒:老年人在选择外出旅游服务时不可盲目追求“低价”,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相关资质,详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费用要支付给提供旅游服务的公司而非个人,缴纳费用时尽量选择电子支付方式,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要自觉抵制各类“免费”或“超低价”旅游活动,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因贪图小便宜导致更大的财产损失。在旅游过程中,对推销各类收藏品、珠宝玉石、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房产等涉及金额巨大的产品要保持高度警惕,任何大额支出要先与家人子女沟通,不草率做决定,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