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老年人理财类消费投诉热点
老年人退休后一般会积攒一定的存款或有相应的退休金,往往会选择理财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是由于老年人对一些新型的金融理财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很容易上当受骗。关于理财类投诉主要有:
一是用保险产品冒充银行存款。部分保险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在银行网点内兜售保险产品,导致老年人误认为是银行存款而购买。
二是销售保险产品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或作出误导性宣传。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在向老年人推销保险产品时,故意隐瞒或不告知保险免责条款,夸大保险实际保障功能。
案例1.2022年7月,徐先生向湖北省丹江口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2020年10月29日,徐先生母亲到某银行丹江口汉江营业所存钱,存款的时候被工作人员推荐了某保险公司的理财险,老人以为是普通定期存款,直到投诉前一天需要用钱时,拿出存款单才发现是保险单,去取款时被告知违约,原本存款40000元,如果提前取款只能取出34000多元。老人说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不能随时取款,要求退还全部本金,希望消委会能提供帮助。
案例2.2021年12月,老年消费者王女士到河南省新乡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她在某银行咨询理财产品时,理财经理向她推销了一项业务,称“只要将钱存满五年,就能得到比普通存款利息高很多的分红”。她办完后才知道存款变成了某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她随后与银行交涉,工作人员以她已签字同意和到期分红比利息高得多为由劝说,消费者无奈只好同意。12月初急需用钱到银行取款,工作人员称提前取款需要扣除1万多元,王女士不同意,向新乡市消协投诉要求全额退款。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全额退款2万元,王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消协提醒: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简单类比,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不得将不确定利益的保险产品的收益承诺为保证收益;不得将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不得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老年人在理财时要树立风险意识,注意甄别银行存款和保险产品。在选择理财产品时,要“三思而后行”,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性质、收益率、风险等级等信息,警惕任何所谓“高收益”理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