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曹某某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晚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爱晚系”公司,以年化收益率8%-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合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为由,在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天津等18个省、市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经审计,曹某某累计吸收公众资金132.07亿元,至案发时,造成5516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46.98亿余元本金未归还。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爱晚系”关联公司,以及曹某某、徐某某二人名下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审计、评估,财产价值7.2亿余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曹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曹某某继续退赔。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一审宣判后,曹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年6月1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以“养老服务”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老年人财物的典型案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养老服务需求巨大且不断增长。部分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闲散资金较多、投资渠道较少,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社会现状,以“养老服务”为幌子,虚构投资、服务项目,招揽老年人投资,借此骗取钱财。本案中,被告人曹某某骗取钱财后并未投入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只是用后期集资参与人投入资金归还前期集资本息,以此维系资金运转,此种方式不可持续,必然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众多老年人巨额财产损失。在此提醒寻求专业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要注意甄别拟投资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保卫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