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健品“幸运”中奖 养老诈骗陷阱需警惕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沈星杏 花卉,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切实加强养老诈骗法治宣传,海安法院特发布一起针对老年人的电信诈骗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2018年3月,退休后的金某在家中接到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是北京沐恩堂健康指导中心主任,向其推销一种具有抗肿瘤功效的保健品,并表示现在只需支付体验费即可免费获得。在对方的热情推荐下,金某觉得试试也不吃亏,便留下了邮寄地址。没过多久,金某收到了养生包裹,同时还“幸运”地抽中了一等奖券……在对方连番指导之下,金某陆续支出费用20998元。在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之后,健康指导中心主任的电话却再也无法拨通。
随后,金某向公安局报警。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李某、吴某等五人抓获,吴某等如实供述了诈骗事实。
2018年,李某租用哈尔滨市某小区为办公场所,从网上购买老年客户资料,订做抽奖卡,购进地龙蛋白、金蝉花等廉价保健品,以及“纪念金条”等奖品,制作针对老年人的话术单,招录吴某等四人为话务员,指使其电话联系客户,伪装专家身份推销所谓具有抗肿瘤等功效的保健品。在寄送的保健品中放置全部为一等奖的抽奖卡,以中奖的名义向客户寄送仿制的名贵奖品,再以收取保价费、帮助销售奖品、收取报名费、所得税等名义,通过快递代收货款的方式实施诈骗。前后骗得三百多名老年人66万余元。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吴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吴某等四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均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吴某等四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至五万不等。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由于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辨别能力相对较弱,更容易成为骗子的选择对象。骗子精心谋划一个个养老“陷阱”,以发赠品、高额利息等“甜头”吸引老年人注意,再引导其一步步踏入,等到老年人反应过来时,往往已经人去楼空。除了本案中的“保健品”骗局,还有“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等等。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不要贪图小便宜、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相信推销电话、不轻易转账,遇事冷静,提高警惕,多与子女沟通交流。一旦发现养老诈骗行为,立即告知亲友并报警,守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