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老人激活电子社保卡时盗窃,00后小伙可真“刑”
作者:如东县人民法院 薛春燕,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前不久如东地区连续发生十多起盗窃案件,十几名村民的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上的钱款莫名被他人转走。近日,如东法院判决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张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适量罚金。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如东县于2021年下半年在全县推广使用电子社保卡,并组织人员帮助农村地区中一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激活电子社保卡。因为人手不够,部分地区面向社会招募了一些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张某便是其中之一。2021年11月至12月,在操作的过程中,张某基于老人对电子银行不了解以及老人对他的信任,借能够取得老年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卡及电子银行等账号、密码信息之便,为了满足消费欲望,秘密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转移至其个人支付宝账户用于消费,先后共盗窃1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0000多元。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动投案、退赃、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的情节被判处上述刑罚。
【典型意义】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农村老年人越来越多,成为许多犯罪分子“围猎”的对象。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东法院于2021年底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十大实事”项目》等制度文件,突出对乡村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严惩侵害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